因华润清远清新旭阳10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和华润清远清新景明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用地不符合《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等文件规定,禾云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清新区禾云镇农光互补光伏电站)》(以下简称“《方案》”)。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省政府令第183号)及《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通知》(清府〔2013〕121号),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于2022年5月13日就《方案》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议前期准备
为了确保听证会的顺利召开,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于2022年4月13日在区政府网站(http://www.qingxin.gov.cn/zfxxgk/xxgk/zfxxgkml/qt/tzgg/content/post_1542919.html)发布了该次听证会公告,公布听证会依据、内容、听证时间、地点、听证参加人产生方式和相关注意事项。
二、听证会基本情况
1、听证内容
对《方案》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2、听证举行的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5月13日
地点: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笔架路3号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6楼607会议室
3、听证代表的产生方式
通过自愿申请和公开邀请的方式,本次听证会参会人员共16人,包括有:主持人徐洁、听证员邓君、记录员方翔3人;清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刘钊健、清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许永祥、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何建飞、清新区林业局潘荣斌、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邵伟鹏、清新区交通运输局李彦军、清新区水利局薛少锋、清新区农业农村局卢彩荣、清新区土地储备中心邓凌云等相关部门听证代表9人,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涉及镇、村委会代表4人:禾云镇人民政府朱建英、富罗村委会蔡高峰、南社村委会谭国柱、云街村委会郑如秋。
三、听证代表主要意见和处理
参加听证会的13名听证代表,均同意本《方案》,通过召开本次听证会,广泛听取了各方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技术编制单位根据听证会收集到的意见及建议,完善《修改方案》,进一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同时,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上报审批。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2022年5月17日
附件1:关于《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华润清远清新旭阳10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听证会公告A3.pdf
附件2:《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清新区禾云镇农光互补光伏电站)》听证纪要.pdf